一、在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学校各类采购项目进行组织与管理。
二、贯彻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学校有关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工程类、货物类(仪器设备、办公物资、实验材料、教材与文献资源等)以及服务类等各项采购工作:
(一)接受采购申请,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及其采购方式;
(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采购(审核招标文件,列席开标、评标等),或自行组织采购(包括审核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现场踏勘,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示等);
(三)组织签订合同,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四)受理质疑,协助处理投诉或举报。
四、协同处理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情况或问题。
五、对学校“采购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各类协议供应商的年度考核。
六、负责进口货物的减免税申报工作。
七、统计并上报政府采购信息。
八、负责采购相关材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