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校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有关规章制度、学术事务清单、年度报告、大事记等文件材料的起草、撰写、下发等工作;

2.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学院部门行文、校内行文、学校发文、校外来文的处理;

3. 负责协调全委会、主任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处理相关学术事务,并向委员反馈表决结果的执行情况;

4. 负责议题材料和函件的收集、建议、报批以及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其中包括:参会人员的通知、会场的安排、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内容的记录、会议纪要的撰写编发、会议决定的跟踪落实等;

5. 负责受理与校学术委员会议事结果公示相关的举报、质疑、异议及申诉;

6. 负责全校性会议中有关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7. 负责学术委员会印章及主任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并做好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8. 统筹安排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接待的相关工作;加强校内外联系,负责各类学术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学术委员会网站的相关工作;

9.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活动经费的预算、管理;

10.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布部门: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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