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基本建设工作在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双一流高校建设过程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全局性作用。基本建设处是学校基建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区功能定位和学科建设等需要,制定校区建设规划。

2、负责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3、负责组织拟建项目设计、各项技术方案论证工作。

4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和报建手续。

5、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组织。

6、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监管工作。

7、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编制、申请工程款、决算审核工作。

8、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备案、组织移交、建设资料的归档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布部门:基本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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